设计师终身责任制,指设计师要为自己设计的作品,一生担责,一生背锅,哪怕七老八十,出问题也得进局子的制度。

这个制度呢,看上去是比较合理的,但实际上,却是非常地不合理!

因为当我们说到“责任”二字时,通常都会与“权力”相绑定。

有多大的权,负多大的责,才符合正常的“权责对等”原则!

因为这个权力吧,本质上也是利益,“权就是钱,钱就是权”。

有权没责,会导致腐败;有责没权,同样会导致腐败!

有人可能会问:有责没权,咋会导致腐败捏?连权力都没有,想腐也没处腐去呀?

的确,有责没权的人,想腐也没处腐,但问题是,这个权并没有凭空消失,只是转移到了别人头上!

因为权力与权力之间,本来是存在一个“制衡”关系,现在若是让乙方“有责无权”,那就必然导致甲方的权力增加,导致在甲方那头出现“权大于责”的现象,进而导致腐败!

事实上,权与责,是同出而异名的“孪生子”,当责任出现的瞬间,与之对应的权力,也必然出现!剩下的,只是如何分配责任与权力的问题!

有人说:啊,设计师咋会没有权力捏?你觉得这个方案有问题,你不签字不就得了吗?

呵呵,你真当设计师是铁面无私包青天,想不签就不签?

你不签,后边一堆快饿死的人,还排队等着签呢!甲方虽然会损失一些时间,但设计师损失的,可是自己的饭碗!

这个世界上,有能力搞基建的甲方,一共就那么几个,你得罪一个,就意味着未来几年都要喝西北风,你又哪来不签字的勇气?

哪怕你真不签,领导也会逼着你签,否则领导也会被饿死!

所以事实上,设计师在设计产品的过程中,自主权是十分有限的,根本无法控制项目进度,也不可能有充裕的时间去仔细核对,只能在甲方和院领导的逼迫下玩命加班、玩命熬夜,饿着肚子、头晕眼花地就把图交了,字签了,然后向上苍祈祷:千万别出问题!

(事实上,相比祈祷工程不出问题,设计师更应该祈祷自己的身体别出问题,别猝死!)

可见,设计师的所谓权力,本质上就是一个笑话——

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,他又怎可能有行使权力的底气与能力呢?

所以,若是想要真真正正地赋予设计师权力,就必须保证设计师能吃饱饭!

不能让设计师饿着肚子,吃了上顿没下顿地干设计!

而关于如何让设计师吃饱饭的问题,我认为羊毛还是应该出在羊身上——

既然设计师对基建产品负有终身责任,那么也就应该有对应的“终身权益”!

比方说,可以设置一个“建筑设计税”之类的税种,把设计师的“知识产权”,以税收的方式变现,用于保障设计师最基本的生存权益。

而这个税的征收对象,就是基建产品的使用者和运营者。

有人说:“这不合理啊?凭啥你设计的东西,在运营期间产生的收益,就要分给你?这个投资建设的钱又不是你出的,你没有产权啊?”

呵呵,谁说只有出钱的人才有产权?知识产权就不是产权了吗?我设计的这个产品,是定制化的,独一无二的,专利一般的存在。

你未来几十年的运营收益,都是建立在我这个专利的基础上,还要求我终身负责、终身背锅,难道就不该给我交“专利费”吗?

只要认真思考,我们就可以想出合理的见解,来给设计师争取权益,而这些权益,绝不是是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,而是有着扎扎实实的根基——设计师终身负责制!

责任-权力-利益,三者本就是共生的关系,只有三者达到平衡的制度,才是合理的制度!

所以,希望设计师们,可以多往这个方向去思考、去努力,发挥我们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,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同时,也与资本形成“权力制衡”,以保障我们文明的载体,不被腐败所侵蚀!

(至少,设计师应该有这种“责-权-利”对等的意识,不要无脑跪舔,无脑冲锋,到时候不是猝死就是坐牢,你的一切付出,又有什么意义?)

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公众号:设计院迟英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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